封面新闻记者 于婷
执行判决是司法公正的最终体现,直接关系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从“纸面权利”转化为“现实利益”。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,每个人都应该认真履行,试图耍小聪明逃避执行,最终只会付出更沉重的代价。近日,成都大邑法院就通过一起拒绝执行判决、裁定案,以案说法,证明了逃避执行的严重后果。
图据大邑法院
在一场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,大邑县法院判决安某向任某支付42万余元。判决生效后,安某却迟迟没有履行还款义务。在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,他和任某达成《执行和解协议》,承诺分期还款,并向法院申请解除对其房产的查封。
解封之后,安某将房产火速出售,随后将卖房款用于偿还个人其他债务和耗用,对法院判决的42万元分文未付,致使法院已生效判决、裁定无法执行。
“我有钱,但就是不还”,安某的如意算盘最终落空。法院查明事实后,以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判处安某有期徒刑十个月,缓刑一年六个月。法槌落下的那一刻,曾经心存侥幸的安某当庭认罪悔过,立即偿还17万元并承诺分期付清余款。一场自认“聪明”的财产转移,换来刑事犯罪记录和全额债务双重惩罚。
法官说法>>
对于生效裁判文书,唯有主动履行才是正途。任何试图通过虚假和解、隐匿财产、恶意销赃等手段规避执行的行为,都将受到法律严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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